隨著拉薩市經濟和城市建設的不斷發展,物流運輸不斷增大,貨物儲存轉運需求不斷增加,特別是拉薩市的堆龍德慶區,位于拉薩市西大門,屬于城鄉結合部,青藏鐵路、109國道和318國道貫通全境,并于2016年2月4日撤縣改區,所有途徑109國道的進藏物資均要在堆龍德慶區進行中轉,城市發現前景極為廣闊,且西藏最大的火車貨運站——拉薩火車西站也坐落于堆龍德慶區乃瓊鎮色瑪村,每日均有大量的貨物裝載量,2019年的貨運周轉量為799.9萬噸(其中貨物到達745.4萬噸,貨物發送54.5萬噸),2020年截至5月就達到了293.37萬噸(其中貨物到達273.4萬噸,貨物發送19.97萬噸),年增長率達到18%。為方便貨物的儲存及轉運,一些單位及個人在火車西站周圍修建大批的倉儲物流場所。據統計,在堆龍德慶區范圍內已建成大大小小的倉儲物流場所50余家,建筑面積達到40萬平方米。
拉薩市堆龍德慶區的倉儲物流場所主要分布在鐵路物流中心的乃瓊街道辦事處波瑪村、色瑪村、崗德林村和東嘎街道辦事處的東嘎村、南嘎村和桑木村周邊。主要呈現物資流通頻繁,周圍道路交通擁擠、建筑密度大、消防水源差等特點,而倉儲物流場所大多是鄉村失地農民集資籌建或由鄉村租借給單位或個人修建,屬于臨時性建筑,耐火等級低,火災荷載大,一旦發生火災,易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火災撲救的難度也明顯提升。
同時,由于大多數倉儲物流場所不在城市規劃范圍內,無法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建設工程相關手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相關規定,消防部門也無法辦理《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或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備案及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消防備案,因此無法辦理任何相關手續。
由于修建倉儲物流場所的土地都是租借的,租借期限10年至20年不等,不是永久性的建筑用地,故國土規劃部門無法出具《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證書,建設方只能以臨時建筑修建倉儲物流建筑,修建的倉儲物流建筑都是磚混加簡易鋼結構建筑,建筑底部為磚混結構,梁為鋼結構,頂棚為彩鋼板,梁及頂棚未涂刷任何防火涂料,耐火等級只能達到三級或四級,不符合一、二級耐火等級要求。
按照《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第3.3.2條要求“三級耐火等級的丙類倉庫,每個防火分區允許的最大建筑面積為2100平方米,每座倉庫最大允許建筑面積為700平方米;三級耐火等級的丁、戊類倉庫,每個防火分區允許的最大建筑面積為3000平方米,每座倉庫最大允許建筑面積為1000平方米”。但村民修建的物流倉儲場所往往是一排連接著的倉庫,倉庫與倉庫之間雖然有隔墻相隔,但頂部是相通的,未作防火分隔,每個防火分區的建筑面積遠遠超出1000平方米。
按照《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第8.2.1條要求“建筑占地面積大于300平方米的廠房和倉庫,應設置室內消火栓系統”。但村民修建的物流倉儲場所有相當一部分倉庫未設置室內消火栓系統,只是配備了滅火器。有的場所雖然設置了消火栓系統,但未設置消防水池及消防水泵房,而是通過水塔為消火栓提供壓力,達不到規范要求的消火栓供水壓力和消火栓用水量要求。
個別倉儲物流場所的業主消防安全意識不強,缺乏對消防安全的認識,不能正確處理好發展與安全的關系,對消防工作重視程度不夠,投入不多,甚至把完善消防建設作為一種負擔。部分倉儲物流場所未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而且大多數從業人員是文化素質低下,未經過消防安全培訓,部分存放可燃物品的倉庫甚至存在吸煙的現象。
一些倉儲物流場所內電氣設備的敷設、安裝、使用不規范,按照《倉儲場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則》(GA1131-2014)要求,不應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0W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可實際上大量的使用100W的白熾燈,使高溫的燈泡烘烤著可燃物。
部分倉儲物流場所的業主將倉庫租借給生產加工企業等小作坊,而生產加工企業將生產、加工、儲存場所設置在同一庫房內,未進行物理隔離,設置防火分區。
部分單位在倉儲物流場所內修建板房,主要用于辦公,部分用于住宿,少數單位還在板房內動用明火、存放液化石油氣罐,火災危險性較大。
倉儲物流場所一般建筑面積大,高度、跨度都比較大,而大面積、大跨度、大空間就易導致火災的蔓延和發展,且大多數倉儲物流場所無自然排煙窗口,由于倉庫空間高大,貨架、貨物大量堆積,一旦發生火災即產生濃煙霧、高溫度、低能見度的高危狀態,不利于人員疏散和滅火救援的展開。
倉儲物流場所要完全達到正規倉庫的要求上有一定的困難。但根據堆龍德慶區的實際情況,又不可能責令全部倉儲物流場所關閉拆除。在當前情況下,筆者認為應該通過下列措施來提高倉儲物流場所的消防安全環境。
一是單座倉庫面積不應大于3000平方米,每個倉庫的每個防火分區面積不應大于1000平方米,倉庫之間留足防火間距。
二是三級耐火等級單座倉庫之間的防火間距不小于16米,四級耐火等級單座倉庫之間的防火間距不小于18米,防火分區之間使用防火墻分割,嚴禁預留孔洞,有條件的倉庫應設置環形消防車道。
三是嚴禁使用聚氨酯、聚丙乙烯泡沫夾心彩鋼板修建倉庫,嚴禁在倉庫內設置住宿、餐飲等三合一場所,如修建辦公場所,應使用實體墻修建,并設置獨立的出入口。
四是設置消火栓系統,消火栓間距不大于25米,栓口距地面1.1米,栓口與墻面成90度夾角,嚴禁栓口與墻面平行,并配置水槍水帶。消火栓管網應成環狀布置,消火栓管徑不小于DN100(10公分),設置不少于2個進水口,使用鍍鋅鋼管鋪設,嚴禁使用PVC等可燃管材鋪設,并采取防寒保暖措施,避免冬季因天氣寒冷造成的管網凍裂現象。
五是設置獨立消防水池,確保消防用水,儲水量不應小于54立方米,并設置一主一備兩臺消火栓泵,確保水壓符合規定要求。
六是配置滅火器,屬于輕危險級(如儲存鋼材、水泥等建材物品)的倉儲物流場所,按照每200平方米配置1具4公斤的ABC干粉滅火器的要求配置滅火器;屬于中危險級(如儲存棉織物、化纖、紙張等物品)的倉儲物流場所,按照每150平方米配置1具4公斤的ABC干粉滅火器的要求配置滅火器。
七是倉庫內嚴禁設置電氣線路,如必須設置,需用金屬保護管或阻燃管穿管保護,并使用有相應資格證書的水電工人員進行安裝操作,照明等級功率不得大于60瓦特,提倡使用節能燈、LED燈等冷光源照明燈具。
八是禁止儲存可燃、易燃固體、液體、氣體等甲、乙、丙1類物質,只能儲存丁、戊類物質,如儲存衣物、百貨、電器等丙2類物質,倉庫面積不得大于1000平方米,且單獨設置,倉庫建的防火間距應符合第二項,如倉庫面積大于1000平方米,還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九是倉儲物流場所的管理單位應設計倉儲物流場所消防設施器材正規平面布置圖,符合實際比例尺寸并上墻公布,同時報轄區消防機構存檔備案。
十是單位加強消防安全管理,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明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儲存丙2類物質的倉儲物流場所需要建設微型消防站。
消防安全重在管理,再好的消防設施,只有管理到位才能發揮應有的、積極的、有效的作用,而倉儲物流場所的消防安全重在單位自身管理,只有管理到位,才能確保倉儲物流場所的消防安全。筆者認為,應重點做好以下幾點:
一是重視教育工作,增強消防安全意識。消防安全責任人及消防安全管理人要有提升自身的消防安全意識,充分認識到消防安全工作的緊迫性和重要性,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
二是強化培訓工作,提升自防自救能力。倉儲物流場所要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經常性的對從業人員開展消防安全培訓,使從業人員熟知基本的防火滅火及疏散常識,通過定期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全面提高倉儲物流場所抵御火災風險的能力。
三是加強監督力度,全面消除火災隱患。部門的監管責任,是監督倉儲物流場所做好防火工作的一個重要環節,消防部門從以下四個方面進行檢查:一是查管理,主要查倉儲物流場所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是否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是否定期組織員工培訓及消防演練,微型消防站是否按照規定建設;二是查設施,主要檢查消防設施器材是否保持完好有效,消火栓系統是否完整好用,供水壓力是否符合規范要求;三是查隱患,主要查倉庫內是否存在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問題,電氣設備安裝、使用、敷設是否符合規范要求,照明器具的額定功率是否大于60W;四是查整改,對于發現的火災隱患,倉儲物流場所要落實整改人員、資金、時間和措施,及時整改火災隱患,堅決杜絕走形式、走過場,全力確保場所內消防安全。
隨著拉薩市堆龍德慶區物流產業的不斷發展,倉儲物流場所不斷增多,對于建筑面積較大、火災發生和發展更加復雜的倉儲物流場所,根據儲存物品的火災危險特性和建筑實際情況,研究確定倉儲物流場所在消防安全布局、建筑防火、消防設施器材、滅火救援等方面的應對措施,嚴格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災發生率,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減少財產損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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