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儲物流業是指專為他人儲藏、保管貨物的商業營業活動,是現代化大生產和國際、國內商品貨物的流轉中一個不可或缺的環節。倉儲型物流企業應同時符合以下要求:以從事倉儲業務為主,為客戶提供貨物儲存、保管、中轉等倉儲服務,具備一定規模;企業能為客戶提供配送服務以及商品經銷、流通加工等其他服務;企業自有一定規模的倉儲設施、設備,自有或租用必要的貨運車輛;具備網絡化信息服務功能,應用信息系統可對貨物進行狀態查詢、監控。
從實際情況看,我國倉庫面積較大,初始原因是計劃經濟體制下的短缺經濟,為了保證生產的連續性,必須大庫存,大庫存必然有大倉庫。目前原有的倉庫非常陳舊、落后,已不適應現代庫存的要求,大量制造企業的倉庫無法得到整合重組。在這種形勢下,外資進入啟動了中國的物流地產,如美國的普洛斯。農民也看到了倉儲業的前景,以租代征進行新建倉庫的投入。所以在倉儲業界形成了激烈競爭的格局,使倉儲業的利潤率下降。
據統計,在10~20年中,美國、德國、日本的運輸費及管理費與GDP的比率基本上不變,變化大的是保管費即倉儲費與GDP比率的下降。也就是說,物流成本下降的主要空間在降低倉儲費用,減少庫存,加快周轉。
2014年,中國物流總成本為10.6萬億元,其中保管費為3.7億元,比2013年增長6.6%,占整個物流總費用的34.9%,不合理的倉庫結構是制約我國倉儲效率提升,成本下降的重要原因之一。在2014年物流業增加值中,78%來自運輸,來自倉儲的只占5.36%,說明倉儲業的效益比較差。
隨著國家宏觀經濟的調整,市場需求持續下降,倉儲業所從事的整個大宗生產資料物流形勢也是一路下滑,導致倉儲業務收入下降明顯。特別是國有倉儲企業員工數量龐大但收入較低,企業面臨嚴峻生存壓力的同時,還面臨巨大的社會責任。由于經濟形勢不好,倉儲企業總作業量下降較大,企業為保持一支穩定的員工隊伍,保障職工的基本生活水平,要不斷提高職工的計件工資標準,導致單位人工成本提升較大。
根據我國現行稅收制度的有關規定,倉儲業稅收主要體現在三個環節:一是提供服務環節,涉及增值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印花稅;二是收益實現環節,涉及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三是服務設施的持有和使用環節,涉及車輛購置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耕地占用稅、土地增值稅和契稅。
倉儲業務涉及稅收種類繁多,我國17個稅種涉及12個,不僅給倉儲業帶來較重的稅收負擔,而且加大了稅收征管難度;稅收優惠政策少,不利于行業發展。
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2014年中國物流重點課題報告指出:由于經營板塊的特點,倉儲業2008~2012年稅收支出結構顯示除企業所得稅和流轉稅外,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等財產稅是倉儲業主要稅負之一。
營業稅下,倉儲業務稅率為5%,裝卸搬運業務為3%,運輸業務為3%。“營改增”之后,倉儲及裝卸搬運等物流輔助業務增值稅稅率為6%,運輸業務為11%,稅率明顯提高,由于抵扣額不足,導致倉儲物流業務流轉稅稅負明顯增加。同時由于增值稅稅目、稅率不統一,制約了倉儲物流企業一體化運作,同時加大了稅收征管的難度。倉儲物流企業處于產業鏈條的末端,很難通過提高服務價格來彌補稅率提高帶來的負擔,削減了企業的利潤空間,阻礙了行業發展。
2007年,國家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各地普遍提高了土地使用稅的單位稅額,將每平方米年稅額在原來的基礎上提高1~3倍,同時土地使用稅是地方稅種,地方政府的靈活性比較大,多是從高征收。例如,上海大場從0.5元/m2提高到6元/m2,西安從1.5元/m2提高到16元/m2,導致倉儲企業的土地稅額大幅增加。2006年某大型倉儲企業交納土地使用稅1353萬元,2009年土地使用稅額增至4486萬元,增加了3133萬元,增長了232%;土地使用稅的大幅上漲使部分企業因稅負而加大虧損,甚至是負債經營,對本來就經營困難的倉儲企業來講無疑是雪上加霜。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于2012年出臺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13)】,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對物流企業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按所屬土地等級適用稅額標準的50%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這一政策的出臺,極大緩解了倉儲企業的稅收負擔。在稅負下降的同時,企業也相應調整了倉儲收費,使減稅效應體現在了降低物流成本中,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企業的行業競爭能力。
在申請減免的過程中,部分地區稅務機關對政策理解有偏差,對物流用地審批比較嚴格,有些倉儲物流企業無法獲得減免稅審批;有些地方為了保證財政收入出現了在減半征收的同時,大幅提高土地單位稅額的現象,例如,某企業石家莊市橋東區通倉路倉庫5.7萬平米的倉儲用地2011年稅額為9元/㎡,繳納土地使用稅52萬元,2013年則上漲為30元/㎡,漲幅達233%,應交土地稅170余萬元,減半征收之后仍然繳納85萬元,比2011年增加了60%,;鄭州市航海路南、城東路東倉儲用地稅額由2011年為8元/㎡上漲為12元/㎡,漲幅達50%,還有武漢、西安等地均不同程度的上漲了單位稅額,使土地使用稅的減稅效果大打折扣。部分經營困難的企業倉儲業務收入都不能維持土地使用稅,更談不上保證企業的正常的經營。
2015這項減稅政策已經到期,倉儲物流企業的土地使用稅的稅負重新回到高稅負水平,稅負因為單位稅額的增加而不是簡單的回到減稅之前的稅負水平,而是遠遠高于2011年減稅之前的稅負水平。
倉儲物流業企業,倉儲用庫房是企業的主要經營資產。現行的房產稅暫行條例規定,房產出租,按照租金收入的12%繳納房產稅;房產自用,以房產余值的1.2%繳納房產稅。
在開展儲運業務過程中,部分客戶從其自身需要出發,如安全、保密、貨物特殊屬性等,要求租賃倉儲業務的庫房,自己對貨物進行管理,其業務運作的實質仍是倉儲、裝卸業務,收費水平與倉儲、裝卸業務基本一樣,由于客戶自己管理貨物,收費水平甚至還要低于倉儲、裝卸業務,這樣的收費被視為租賃收入。庫房出租業務的稅負較重。既要對出租收入征收營業稅5%,又要按出租收入征收房產稅12%,最后還要對利潤征收25%的企業所得稅,是物流業務環節中稅負最高的。
倉儲物流業是支撐國民經濟發展的基礎性、戰略性產業,加快物流業發展對于促進產業結構調整,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提高國民經濟競爭力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因此完善現行行業稅收制度,顯得尤為重要。
統一倉儲物流業務各環節增值稅稅率為6%,有利于物流業務一體化操作,減少了財務核算壓力,同時降低了征管成本,適應一體化、網絡化的特點。
繼續延續【財稅2012(13)】文件精神,且年限盡可能延長,如到2020年,或規定倉儲用地的專項稅費標準,以促進倉儲物流業的健康持續發展。
3.取消物流企業倉儲庫房租金收入12%計征房產稅,物流企業所屬倉儲用房不論是否出租,均按照房產原值(不計土地成本)計算繳納房產稅。
調整和修訂不合理稅收政策,同時加強對倉儲物流行業的稅收優惠,在稅收政策中體現物流行業的產業地位。統一出臺物流綜合稅收政策,發揮財稅政策的支持和引導作用,促進中國現代物流行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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