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以來, 我國的生態環境呈現出逐年惡化趨勢, 資源短缺也成為社會生產過程中所面臨的十分嚴峻的問題。另外, 在國際資源市場價格普遍上漲的大背景下, 我國再生資源的倉儲管理可以說擁有著前所未有的歷史性機遇, 同時也面臨著一定的挑戰。我們有必要轉變思想觀念, 從一個新的角度來審視生態環境問題和資源問題。眾所周知, 我國地大物博擁有著豐富的生物資源和可再生資源, 伴隨全球經濟的持續高速發展, 我國在資源再生利用方面體現出了得天獨厚的優勢, 已經逐漸發展成為全球廢料的生產基地, 具備對廢品進行倉儲管理以及再生利用的功能, 成本低而價值高。因此, 推動我國再生資源的產業發展, 對于環境保護和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都具有重要的戰略性意義, 對我國現階段再生資源的倉儲管理需要被提上議事日程。
第一, 再生資源合理倉儲意識匱乏。目前, 再生資源政策尚未能在全民范圍內進行普及與推廣, 導致全民范圍內再生資源合理利用的意識匱乏。據不完全統計, 我國每年尚未被回收利用的廢棄物總價值約為300億至350億元。其中, 主要包括約20多萬噸的廢有色金屬, 500萬噸左右的廢鋼鐵, 1400萬噸的廢紙和大量上沒有被回收利用的廢玻璃、廢塑料等。在這些廢品的回收利用中, 盡管我國已經明文規定垃圾的分類回收利用, 并且以家庭為單位, 倡導垃圾家庭分類。但是, 從目前政策的實施現狀來看, 依然流于形式, 形同虛設。盡管在一線城市, 例如, 北京、上海、廣州垃圾的分類率達到10%, 這些廢品常常以袋裝化的形式進行收集, 對于大多數的家庭而言, 并沒有配備廢品回收的硬件設施, 這導致廢品的分類效果大打折扣。
第二, 政府管理部門對資源的分工分布不合理。盡管我國已經制定并完善了再生資源產業的政府管理體系, 相關的管理部門所實施的管理也對再生資源產業發展起到一定的促進作用。但是, 政府管理部門是按照再生資源產源進行分類和按政府管理職能進行分工的, 還存在著一定的機構重疊, 職能交叉和部門分割的問題。例如, 具備同一管理職能的機構分別在地方和中央, 設立了兩個不同的部門, 這就難免導師政策的貫徹執行不力, 政出多門。一旦出現矛盾以后, 難以協調。
第三, 缺少再生資源倉儲管理的相關法律與政策。首先, 從立法層面看, 目前我國還沒有出臺與再生資源倉儲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 立法滯后。其次, 我國已有的稅收政策中存在法律漏洞, 例如,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廢舊物資回收經營業務有關增值稅政策的通知》中明確規定, 相關企業可以開出抵扣10%進項稅的廢舊物資發票, 而不必繳納增值稅。但是, 2006年以來, 進口的廢銅和廢鋁盡管取消了關稅, 但是, 卻始終需要繳納17%增值稅。因此, 國內再生資源的回收和進口廢料實際上存在著雙軌制, 這也是我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中諸多問題產生的根源。最后, 缺少市場準入規則。對于再生資源的回收而言, 國內尚沒有形成科學合理的市場準入規則, 市場準入門檻較低, 很容易引發整個市場的無序競爭。同時, 再生資源回收行業對從業人員的資金、條件和綜合素質水平沒有明確的要求, 個人、個體工商戶、企業以及工廠都可以從事再生資源的回收、倉儲、經營以及管理, 這也是導致市場秩序混亂的又一個重要原因。滋生了惡性競爭以及違法違規的現象, 不利于社會的穩定和諧。
第四, 再生資源倉儲管理的技術落后。目前, 我國由于人口基數較大, 進而產生的垃圾數量也十分龐大, 垃圾產量大與垃圾回收設施之間存在著一定的失衡關系, 矛盾比較明顯。因此, 生活垃圾已經成為城市污染的罪魁禍首。然而, 我國目前再生資源的回收利用企業所采用的技術較為落后, 并且規模較小, 產業化水平較低。盡管相關企業的數量較多, 但是, 在這些企業中, 仍以中小企業為再生資源產業的主體, 再生資源的回收倉儲以及經營是一批龐大而社會層次較低的弱勢群體, 他們尚沒有足夠的能力以及經濟能力采用新工藝、新技術和新設備, 對廢舊物資進行回收、倉儲以及管理。同時, 他們從思想意識層面也沒有對新技術在再生資源倉儲管理中的重要性引起足夠的重視。
諸多方面的因素都阻礙了再生資源的倉儲管理以及回收利用, 另外, 我國的國有再生資源回收企業長期以來所形成的債務包袱較重, 并受歷史原因的影響, 抗風險能力較弱, 整體的市場競爭力不強, 企業面臨著入不敷出的尷尬局面, 企業的經營難以為繼。
第一, 加強對再生資源倉儲管理的科技創新。加強再生資源倉儲管理的科學技術水平是再生資源企業提升核心競爭力的根本, 西方發達國家在多年以前就加大了對再生資源倉儲管理的資金投入力度, 例如, 美國從1972年至1979年, 在再生資源的倉儲管理方面投資高達380億美元, 日本也會每年從預算中撥款用于對廢棄物再生資源化的調查, 改進再生資源倉儲管理技術創新。但是, 我國作為再生資源大國, 在再生資源領域的科技投入與發達國家存在著較大的差距。如果僅局限于再生資源的挑選和回收層面, 將無法從根本上促進再生資源產業的發展。因此, 再生資源的倉儲管理也需要加大科技開發力度, 科技創新關乎全體人民的利益。由于我國再生資源從業人員等綜合素質水平不高, 僅僅依靠市場來對再生資源倉儲管理進行配置是難以取得成效的。因此, 我們還需要從立法層面, 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共同研發再生資源倉儲管理的技術創新策略, 讓科技創新拉動再生資源倉儲管理水平的提升, 實現廢棄物資源化。
第二, 建立再生資源公司中心倉庫。中心倉庫作為再生資源的調配中心和資源儲備中心, 主要負責與其它各區域倉庫進行物資和實物交互。首先, 功能定位。該再生資源中心倉庫負責對再生資源的歸類處置, 廢舊再生資源的回收利用以及工程物資的存儲管理。大部分資源都是由集中倉儲倉庫自行管理, 只有少部分再生資源是直接發往現場, 由管理部門審批合格后, 并根據項目的實際需要來進行再生資源的領用。其次, 管理模式。借助第三方物流企業管理公司, 來對這些再生資源進行督察、盤點以及考評。最后, 規劃方案。目前, 對再生資源進行倉儲的倉庫多為標準庫房面積, 還需要結合具體的再生資源數量, 對倉庫面積進行科學的規劃。
第三, 加快推進再生資源倉儲管理稅制改革進程。由于再生資源產業的特殊性, 不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國家, 都需要出臺相關的傾斜扶持政策。例如, 減免稅政策來促進再生資源倉儲管理的可持續發展, 美國早在1983年, 就制定了消費后廢棄物的減免政策, 并專門為這種計劃提供貸款。因此, 我國需要借鑒發達國家的成功經驗, 出臺減免稅政策勢在必行。
第四, 制定再生資源倉儲管理的優惠政策。首先, 針對辦公機器、家用電器等報廢產品, 出臺再生資源倉儲管理辦法, 讓生產廠家與再生企業建立聯系。其次, 對已有的再生資源倉儲管理辦法進行修訂, 實施資源化方法。企業有必要強制回收一些品種的報廢產品, 并把強制回收的產品目錄及時公開, 促進再生資源產業的發展。最后, 還要再生資源新技術開發方面下更大的資金投入力度, 改變再生資源企業由于技術落后而發生虧損的局面, 從加大稅收優惠力度方面對再生資源企業進行扶持。
第五, 建立再生資源倉儲管理組織運作平臺。通過制定我國再生資源倉儲管理體系, 為再生資源企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提供制度保障, 構建倉儲管理組織運作平臺。具體來講, 運作平臺包括五個方面:1.建立再生資源物流平臺。例如, 公共結算系統、加工處理系統、資源收集網絡系統、倉儲系統、服務系統和運輸系統。2.形成規模化的倉儲管理技術創新平臺。基于區域經濟的特點, 為我國的技術研究院、大中型企業創建一個良好的合作平臺, 以技術創新帶動再生資源倉儲管理水平的提升。3.構建規范管理和宏觀指導平臺。從總體上來看, 再生資源市場是產權多元化運作, 企業市場化和政府調控的現代模式, 對于促進社會資源分配以及推動再生資源的市場化發展, 都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促進作用。4.構建網絡特征信息平臺。有助于打破各部門間信息壁壘現象, 以網絡信息中樞的方式, 促成市場交易的進行, 并加快了資源物流以及相關利益的配置。5.為社會就業提供平臺, 有助于再生資源產業、市場機制的規范運作。為以農民為主體的再生資源倉儲管理隊伍提供了權益保障, 認可了他們的就業地位, 保護了他們的合理報酬。
第六, 構建資源價值計量制度。基于綠色GDP理論, 還需要把再生資源的倉儲管理問題與環境問題共同納入到發展戰略之中, 構建環境經濟資源綜合核算體系。相關領域的專家學者需要積極探索如何促進相關利益主體的共同發展可持續發展, 伴隨資源實物量核算研究的逐步推進。實物量核算向價值量核算轉變。是未來資源實物量核算的發展趨勢。一般情況下, 通過科學合理制定自然資源價格, 來轉變人們對自然資源的價值觀念。
第七, 加強環境危機意識。為了最大限度的減輕環境負擔, 還需要出臺科學的立法, 來對再生資源倉儲管理進行規范。產品的生產者需要從源頭上考慮廢物產品的倉儲管理以及再生利用問題, 并完善再生資源倉儲管理的法律法規, 把再生資源倉儲管理納入到國家重點發展產業目錄中, 加強對再生資源操作管理的重視。
綜上所述, 從總體上來說, 我國再生資源倉儲中依然存在著再生資源合理倉儲意識匱乏, 政府管理部門對資源的分工分布不合理, 缺少再生資源倉儲管理的相關法律與政策, 再生資源倉儲管理的技術落后等問題, 還需要從加強對再生資源倉儲管理的科技創新加強, 調整產業布局, 發揮產業規模效益以及產業聚集經濟效應, 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規, 實施再生資源的依法倉儲管理等方面, 對再生資源倉儲管理的對策進行創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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